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5-035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福莱转债”2025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合座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职何误差记录、误导性证明
大纲领害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确性、准确性和完竣性承担法律职守。
进攻内容提醒: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9 日
● 可转债除息日:2025 年 5 月 20 日
● 可转债兑息日:2025 年 5 月 20 日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刊行
的可诊治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支付自 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历间的利息。笔据公司《公设备行 A 股可诊治
公司债券召募阐述书》(以下简称“《召募阐述书》”)及《公设备行 A 股可诊治
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磋磨条目的功令,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称呼: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诊治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福莱转债;
(二)债券代码:113059;
(三)债券类型:可诊治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公司债券;
(四)债券刊行量:400,000 万元(4,000 万张)
(五)债券上市量:400,000 万元(4,000 万张)
(六)刊行价钱:本次可诊治公司债券按面值刊行,东谈主民币 100 元/张;
(七)债券上市场地:上海证券交往所;
(八)债券上市时候:2022 年 6 月 13 日;
(九)债券利率:第一年 0.3%、第二年 0.5%、第三年 1.0%、第四年 1.5%、
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十)债券期限:自愿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2 年 5 月 20 日至 2028 年 5
月 19 日;
(十一)还本付息的期限和花式
本次刊行的 A 股可诊治公司债券领受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花式,到期了债
本金和终末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较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刊行的 A 股可转债合手有东谈主按合手
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刊行首日(2022 年 5 月 20 日)起每满一年可享
受确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较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刊行的 A 股可转债合手有东谈主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过去”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合手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 A 股可转债确过去票面利率。
(2)付息花式
转债刊行首日(2022 年 5 月 20 日)。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沐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使命日,顺延技术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磋磨利息和股利的包摄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笔据干系法律端正及
上海证券交往所的功令服气。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往日内支付过去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央求诊治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合手
有东谈主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二)转股期限:202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8 年 5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
沐日或休息日延至自后的第 1 个使命日;顺延技术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三)转股价钱:运转转股价钱为:43.94 元/股,最新转股价钱为 41.71
元/股。
(十四)信用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第为 AA,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A;
(十五)资信评估机构:中诚信海外信用评级有限职守公司;
(十六)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担保情况:本次刊行的 A 股可诊治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八)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职守公司上海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决议
笔据《召募阐述书》的磋磨功令,本次付息为公司可转债第三年付息,计息
技术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1.0%(含
税),即每张面值东谈主民币 100 元可转债付息金额为东谈主民币 1.00 元(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券登记日、除息日和付息日
笔据公司《召募阐述书》和《上市公告书》磋磨条目商定,本期债券本次付
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一)可转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9 日;
(二)可转债除息日:2025 年 5 月 20 日;
(三)可转债付息披发日:2025 年 5 月 20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贬抑 2025 年 5 月 19 日上海证券交往所收市后,在中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合座“福莱转债”合手有东谈主。
五、付息才气
(一)公司已与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鉴定委派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公约,委
托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公司未按期足额将债券兑付、兑
息资金划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冠达配资则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笔据
公约拒绝委派代理债券兑付、付息就业,后续兑付、付息使命由公司自行认真办
理,干系执行事宜以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付息披发日 2 个交往日前将
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
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招供的其他机构),投资
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对于投资者交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阐述
(一)笔据《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个东谈主所得税法》以偏激他干系税收端正和文献
的功令,公司可转债个东谈主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交纳债券个东谈主利息收入所
得税,纳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面值东谈主民币 100 元可转债付息金额为东谈主
民币 1.00 元(税前),实质派发利息为东谈主民币 0.80 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
东谈主所得税将长入由各兑付机构认真代扣代缴并径直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
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东谈主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
产生的法律职守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二)笔据《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偏激他干系税收端正和文献
的功令,对于合手有可转债的住户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交纳。因此,公司
对住户企业合手有的每张面值东谈主民币 100 元可转债实质派发金额为东谈主民币 1.00 元
(含税)。
(三)对于合手有本期债券的及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东谈主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
非住户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笔据财政部和税务
总局发布的《对于继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阛阓企业所得税、升值税计谋的公
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的功令,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升值税。因此,本期债券非住户企业(包括 QFII,RQFII)
债券合手有者得到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东谈主民币 100 元可
转债实质派发金额为东谈主民币 1.00 元(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
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置的机构、阵势得到的与该机构、阵势有实质磋磨的债券
利息。
七、干系机构及磋磨才气
(一)刊行东谈主: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磋磨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 1999 号
磋磨部门:董秘办
磋磨电话:0573-82793013
(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7 楼
磋磨电话:021-38676666
(三)托管东谈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职守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磋磨电话:4008058058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